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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主动说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公告
时间:2022-08-15 15:23:33 来源: 阅读:

关于限期主动说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确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特督促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限期主动如实说清问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动说清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8月20

二、主动说清范围

(一)未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达市纪发〔2014〕12号)相关要求执行报备制度,宴请桌数、餐费标准、酒水标准等超过相关要求等方面问题。

(二)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裹挟群众参加,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或者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场地操办、借用他人名义操办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等方面问题。

(三)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人员和可能形成利益输送关系的人员参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现金、物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方面问题。

(四)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或者明确要求、暗示管理服务对象、有业务关系的对象和可能形成利益输送关系的对象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等方面问题。

(五)违规以升学、生日、乔迁、满月、参军、履新、病愈等名义操办无事酒,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或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方面问题。

(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使用公务用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影响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公序良俗等方面问题。

(七)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三、受理单位和说明方式

(一)受理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二)说明方式:提交书面说明材料(个人基本情况、违纪违规事实、个人思想认识等)。

四、相关问题处置

(一)2022年8月20日前,主动向局机关纪委说清,并清退返还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等。对主动说清问题的,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社会后果等情况,依纪依法不予或免予、从轻或减轻处理。

(二)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对顶风违纪、边清边犯和包庇违纪违规人员的组织和个人,坚决优先处置、从严从快查处,并严肃追责问责。

五、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下途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向局机关纪委检举反映相关违纪违规问题。

 来电举报:(0818)12345

 来信举报:达州市通川区新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D区5号办公室,邮编:635000

 来访举报: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中共达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