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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支持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4-07-23 15:52:36 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支持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全面建设健康达州提供人口保障,达州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20日印发了《达州市支持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八条措施》(达市府办发〔2024〕19号〕)(以下简称《八条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八条措施》出台背景是什么?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战略部署。2023年5月,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2022年,我国出生人口956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0‰,是1961年来我国人口首次出现负增长,2023年我国人口持续负增长,出生人口902万人,比上年减少5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8‰。为了提振全国生育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2022年10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川委发〔2022〕17号),要求各地要积极探索出台具体支持生育有关措施。

  二是基于达州市情。主要考虑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积极应对出生人口持续下滑的严峻形势,我市2022年首次出现人口负增长,2022年达州出生人口30772人,出生率为5.7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43‰。2023年持续负增长,出生人口3067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较2017年58321人减少48.29%。另一方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七人普数据显示,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0.44万人,占比22.36%,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48个百分点。

二、《八条措施》制定参考依据有哪些?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川委发〔2022〕17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八条措施》。

  三、《八条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八条措施》主要从强化教育、医疗、托育、工会慰问等方面提出支持生育具体措施,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一是强化教育支持包括优化公立学校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符合国家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享受“长幼随学”入学政策等内容。

  二是强化就医支持。包括孕妇在本市建档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孕期健康检查,为其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诊疗费,为危急重症孕产妇开通就诊“绿色通道”;本市户籍产妇在全市任一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其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医保政策报销后的自费部分,在费用结算时提供孩子本市落户证明后,给予500元/孩的一次性补助等内容。

  三是强化托育支持。包括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建设托育服务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后给予每个托位300元/月的补助;3岁以下婴幼儿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入托,在本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体检每年减免80元/人体检费;在本市登记落户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免除出生当年度个人缴费等内容。

  四是强化工会支持《八条措施》明确加入工会组织的夫妻,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每年由双方所在部门(单位)工会各发放500元慰问金。。

  五是严格落实休假《八条措施》提出对未落实休假规定的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处理,保障休假权益。

 四、八条措施》适用哪些对象

  适用于达州市户籍(夫妻任意一方是本市户籍也满足)且孩子未满18周岁在本市登记落户的市民。

  五、八条措施》起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自2024年6月2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解读机构: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0818-3091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