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达州市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我市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行安排部署,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省、市决策部署,聚焦“挖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壮大市场主体,培育新增长点,优化营商环境,有力促进全市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精神,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9条。
(一)鼓励开展统一收银入统。支持大市场、卖场、商场等集约化管理,在政策有效期内开展集中统一收银工作、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并升规入统,2024年销售额达3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激励。
(二)支持开展产销分离。引导制造业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产销分离降低生产成本、集中精力发展主业,促进“两业”融合。对通过分离产生并在我市注册、升规入统的商贸服务业企业,2024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激励。
(三)积极招大引强、招强引优。支持商贸龙头企业或总部企业来我市经营、并在达注册独立法人子公司升规入统,批发业企业、零售业企业分行业按2024年销售额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提升电商园区集聚辐射能力,对在达注册独立法人、并投资1000万元以上、总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集聚50家以上(入住办公或提供功能服务)的电商产业集聚区运营主体,2024年网络交易总额达0.5亿元、1亿元及以上的电商产业集聚区运营主体,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激励。
(五)培育壮大平台企业。支持为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及医疗机构、大型公共项目等提供商贸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联合重组平台公司在达注册并升规入统,2024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激励。
(六)支持设立品牌区域代理。支持知名商品品牌方在达州市设立区域总部,升规入统后,批发业企业销售额达5亿元、10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激励。零售业企业销售额达0.5亿元、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激励。
(七)提档升级传统商贸服务业。促进文、商、旅、交、体、康融合发展,对达到特定条件的,按其2024年销售额的5‰、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我市商贸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到市外开展业务(注册分公司),对2024年销售额上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激励。对通过开新店扩大经营规模的在达商贸企业,符合特定条件的,按其2024年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的1%、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一次性激励。
(八)提升企业统计业务水平。为夯实基层统计基础,组织在库5年(含)以上服务业规(限)上企业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统计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能力,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九)实施高质量发展激励。继续实施《达州市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激励约束办法》,对为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贡献较大的县(市、区)进行奖励。
奖补资金申领及发放程序由达州市商务局、达州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具体申报细则另行下发;本政策措施与其他相关政策重复或类同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文件中出台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0%、50%分担,本政策外的已有激励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政策执行情况、奖补资金情况,实行每季度通报。
政策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
三、特色亮点
《若干措施》是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重要举措,主要有以下特色亮点:一是接续发力。在全面梳理我市已出台稳增长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实际,效果好的政策继续实施,新的政策接续跟上,推动新老政策协同发力,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效能。二是阶段特性。立足今年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阶段性特征,实施更有效的针对性政策措施,加力加码、刺激引导,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三是快捷有效。针对我市当前商贸服务业发展形势,聚焦统一收银、产销分离、招大引强、做大做强、积聚发展等重要工作和关键领域,精准施策、注重绩效,继续实施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提高政策的快捷性和指向性。